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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2年下半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8-26 【收藏本文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2年下半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测试工作已结束,现就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成绩公布

  公布测试成绩(附件1)。

  法官助理A职位和法官助理B职位测试成绩即理论测试成绩;书记员A职位和书记员B职位测试成绩由理论测试成绩占80%和技能测试成绩占20%合成。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线为60分。

  二、资格复审

  (一)范围和方式

  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具体职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测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入围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入围人选进行网上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方可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试。

  (二)时间

  1.考生应于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下午5:00前,将复审材料(jpg或pdf格式)以压缩包形式,按“报考职位+姓名”方式命名(例:“法官助理A+张三”),发送至邮箱zhengzhibu@zscourt.gov.cn,由工作人员进行复审。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网站下载并填写完整后,双面打印,考生本人签名。注意补充完整工作经历、家庭情况(含父母亲、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信息));

  (2)身份证正、反面;

  (3)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考生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

  (5)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在职人员报考的,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6)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有);

  (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使用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后发送邮件。

  3.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的,须在2022年8月31日(星期四)下午5:00前下载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声明》(附件2),或按照声明样式手写一份,签名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姓名+放弃声明”方式命名(例:“张三放弃声明”),发送至邮箱zhengzhibu@zscourt.gov.cn。

  4.递补考生应按我院电话通知要求的时限上传材料。资格复审工作须在9月1日前完成。

  5.不按规定时间上传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心理素质测评

  面试对象均须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委托第三方进行,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结果仅供我院参考。

  (一)时间

  2022年9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正式开始,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测评室。

  (二)地点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2号)三楼第十三审判庭。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本人测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到测评室报到。正式开始测评10分钟后仍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必须携带智能手机参加测评。智能手机要求:安装并可以稳定运行版本7.0及以上的微信APP,微信号为本人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正常,手机数据流量、电量充足,建议携带移动电源。

  3.心理素质测评只进行一次,考生答题完毕提交答案,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测评结束,离开测评现场。结果如有异常者,须按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复测,复测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四、面试

  (一)时间

  2022年9月4日(星期日)。

  法官助理A职位和法官助理B职位上午9:00正式开考;书记员A职位和书记员B职位下午2:00正式开考。

  考生需在面试开考前1小时到达候考室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即参加上午面试考生须在8:00前到达,参加下午面试考生须在13:00前到达。正式开始面试顺序抽签前未能到达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地点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2号)二楼第六审判庭。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5分钟。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测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疫情防控承诺书》到指定候考室报到,参加面试抽签。考前请自行浏览《面试考生须知》《面试流程图》(附件4、5)。

  2.考生要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下午5:00前,通过微信接龙管家小程序申报个人有关情况(附件6)。

  (二)考生须仔细阅读心理素质测评、面试工作疫情防控要求(附件7、8),并严格遵守。如有调整,相关公告将在我院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请考生主动关注广东省、中山市防控政策,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我院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88235930、8823052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2年8月2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测试成绩.xls下载
附件2: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声明.docx下载
附件3: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下载
附件4:面试考生须知.doc下载
附件5:面试流程图.xls下载
附件6: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和面试考生个人情况申报.docx下载
附件7: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下载
附件8:风险区来(返)中山人员健康管理措施8月26日9时更新.docx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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