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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印发


作者:张房耿 通讯员 钟继宣 发布日期:2018-07-15 【收藏本文
  记者7月14日从市纪委监委获悉,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近日印发《2018年全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主题,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全市党员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意见》强调,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要围绕三个重点内容开展。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章意识,增强纪律意识,增强监督意识。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月,将加强违纪违法案件剖析通报,用好违纪违法人员忏悔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典型案例为镜鉴,切实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意见》要求,全市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安排在7-9月进行,各镇区各部门集中开展教育学习的时间不少于3天。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积极协助本镇区本部门党委(党组)抓好纪律教育学习工作的落实,加大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纪律教育学习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张房耿 通讯员 钟继宣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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