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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二庭支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执行二庭支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作者:专栏用户 发布日期:2009-11-17 【收藏本文
    11月7日,执行二庭支部组织全庭党员开展警示教育整顿会议。会上,支部书记翟伟国就省高院“11.13”案件进行通报,并传达省院郑鄂院长在省法院机关开展“11.13”案件廉政警示教育整顿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肯定今年执行二庭干警及党员在廉政方面的成绩外,翟伟国书记再次向全体党员干警重申,执行部门是“权力含金量”高的部门,党员干警应牢记“11.13”案件的警示,处理好个人的“人情关”和“金钱关”,注意自己手上的权力。同时,应以反面典型为戒,吸取涉案人员对自身要求不严、见利忘义、丧失人民法官最起码的职业道德的深刻教训,警惕性不高、没有能够从人情社会突围出来的深刻教训。全体党员表示将以此为鉴,增强自身拒腐防变能力,做到“向党保证、向人民承诺、让家庭放心”。
责任编辑:专栏用户 来源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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