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选定破产管理人及开户行银行候选人的名单公示 各入选的破产管理人、各入选银行、相关当事人: 本院根据《中山市二、三级破产管理人司法委托摇珠暂行办法(2024年修订)》第十条规定和《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账户开户银行摇珠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拟确定本轮次最后一组的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三级破产管理人)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作为(2025)粤2071破申38号案的待选破产管理人及破产管理人账户开户银行。 如对候选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8月22日前向本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司法委托组提出。 联系人:陈雅静;电话:0760-88235884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2号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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