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2071预鉴字第147号 张晓林: 熊方与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亨建设劳务集团有限公司、张晓林就国道G105中山沙朗至古鹤段改建工程及市政配套工程中大石兜K2645+655-K2645+906右幅项目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熊方以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亨建设劳务集团有限公司、张晓林应向其支付工程款488217.25元但双方未结算为由,向本院申请诉前鉴定。因你下落不明,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司法鉴定申请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听证传票。听证事宜由审判员叶迟玖主持,张梦如担任书记员。本院定于2023年2月8日14时45分在第二十九审判庭公开听证。熊方申请诉前鉴定事项如下: 对国道G105中山沙朗至古鹤段改建工程及市政配套工程中大石兜K2645+655-K2645+906右幅项目涉及熊方施工部分的工程量和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