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71民初5255号
杨永坚:
本院受理原告李飞龙诉被告杨永坚、麦健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2071民初52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