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7)粤2071民初7175号-合肥肥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9-22 【收藏本文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71民初7175号

合肥肥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彭磊诉被告合肥肥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因无法与你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民事裁定书:
准许原告彭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0元,减半收取为500元(原告彭磊已预交1000元),由原告彭磊负担500元,由本院退回原告彭磊500元。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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