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冒充美女骗“网恋”对象50余万元


作者: 见习记者:余晓霖 通讯员:何洁莹 发布日期:2022-12-28 【收藏本文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高发频发,犯罪手段不断翻新,严重危害大家的财产安全。12月26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发布三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提醒广大群众擦亮眼睛,谨防受骗。

  案例一:借“北京快艇”设局,以网络赌博为由诱骗数万元

  2021年8月起,邓某甲伙同邓某乙、梁某、吴某以坦洲镇某小区304房为窝点,非法购买他人实名手机卡注册微信号,添加被害人微信,以投资网络赌博为由进行诱骗。

  “收取被害人转账之后,我们会在上家‘小黑’操纵的‘北京快艇’平台上充值投注,再通过修改后台数据骗取被害人的钱财。”邓某甲说。经查,邓某甲一伙骗走被害人小许21595.82元、小付5000元以及小珍(残疾人)20000元。

  2021年10月11日,邓某甲、邓某乙、梁某、吴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后,他们全额退赔被害人所有损失,并取得小许、小珍的谅解。

  法院认为,4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邓某甲雇请另外3名被告人参与作案且负责租赁窝点并与上家联系,在诈骗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在本案中,报案被害人已有3人,诈骗数额巨大,主犯邓某甲犯罪情节较重,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法院依法判处邓某甲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其余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处罚金1万元。

  案例二:冒充客服推荐诈骗QQ号,以“刷单返利”赚取佣金

  2021年8月份始,高某及其女朋友张某以租住的坦洲镇某小区504房为据点,在明知上家陈某等人(另案处理)利用找兼职为幌子对客户实施诈骗的情况下,仍在网上购买3张电话卡。两人冒充客服拨打电话,推荐他人添加诈骗QQ号。经统计,两人共拨打电话1081个,成功推送约300个客户添加QQ号,获利5985元。这300名客户中,有5名被害人在陈某“刷单返利”的谎言下,共计被骗34万余元。2021年9月15日,公安人员在坦洲镇抓获高某、张某,并当场从二人身上缴获手机、电话卡等物品一批。

  法院认为,两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结伙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且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最终,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追缴高某、张某违法所得的5985元;没收作案工具手机3部。

  案例三:假冒美女身份与他人网恋,5年内骗取对方50多万元

  2016年年底开始,冯某冒用美女“小莹”名义,在微信上与南朗镇居民阿彪聊天,后双方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在取得阿彪信任后,冯某陆续编造在美国读书费用、养狗费用、生活费用等骗阿彪不断给她转账。经统计,冯某通过微信、支付宝共从阿彪处获得546946.16元。其间,冯某还与他人发展为男女朋友,并于2021年登记结婚。

  2021年7月30日,冯某在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通知后自行到中山市公安局南朗分局投案,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冯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冯某全额退赔阿彪的经济损失。

  法官说法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段兰英表示,通过上述诈骗犯罪的案件,可以看出诈骗分子现多以团伙作案,骗术层出不穷。他们会利用被害人的情感需求、致富需求、沉没成本心理、侥幸心理等,在团伙内部层层分工,不断诱骗被害人。

  在此,段法官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要谨慎交友,理性投资。对陌生的网站链接、二维码,不添加不点击。对陌生人添加为好友的情况,要进行反复核实;及早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可以对涉嫌诈骗的电话进行拦截或追踪;向陌生人转账之前,多思多问。冷静5分钟,多问问值得信赖的身边人建议,避免被坑;如果发生被骗情况,一定要立即报警,并且保留好相关的转账记录。


责任编辑: 见习记者:余晓霖 通讯员:何洁莹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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