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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买气枪触法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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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记者张房耿通讯员王艳 发布日期:2017-04-17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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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了到树林里猎鸟,中山男子甘某花了约5000元到网上买了两把气枪,殊不知此举已触犯刑法。     2016年4月至6月期间,家住南朗镇的甘某为猎取鸟类,通过互联网联系到枪支、弹药售卖人员(另案处理),花了约5000元先后购入气枪2支、铅弹350发及弓弩、钢珠弹2530颗等存放家中。     2016年7月底,甘某将其中1支气枪借给邻居狩猎。同年8月24日,甘某在家中被公安人员抓获并供述了买枪的犯罪事实。“我付款购买气枪后,商家分几次把气枪的各个部件发给我,货到齐后我就组装成气枪。”甘某还买了一把弓弩,准备在家附近的树林打鸟。     市第一法院认为,甘某通过互联网向商家订购枪支,商家通过拆分后邮寄的方式交易,这一行为属于非法买卖枪支行为。不过,甘某坦白认罪,犯罪情节轻微,可以适用缓刑。最终,甘某被判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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