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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车企图冲撞法院执行人员
                        两男子被判拘役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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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王念 王艳 发布日期:2016-04-19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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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11日A3版《骗租,中山租车行业之痛》一文中,报道了市第一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一起涉及租车诈骗案件时遭人驾车冲撞一事。4月18日,市第一法院通报了该起拒不执行裁定案的进展,两名男子因此被判拘役5个月。     这起案件始于一宗租车诈骗案。2014年4月9日,李维明从深圳的一家租车公司以4000元租金和1万元押金租了一辆凯美瑞轿车。后来,李维明将车辆提供给港口镇的黄某使用。因李维明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并未将车辆返还,租车公司后把李维明和黄某告上法庭。     法院依法判决李维明将车辆返还给租车公司。判决生效后,租车公司向中山第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调查,涉案凯美瑞轿车就停放在由黄某经营的一间彩印厂内。2015年11月4日,法院的执行人员向黄某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但黄某拒不履行。     2015年11月24日上午10时30分,市第一法院的执行人员来到港口镇该家彩印厂,现场拉了警戒线。执行过程中,黄某冲至警戒线内。     “车是我的,谁都不能拉走,否则就跟他拼命!”黄某撂下狠话后还冲撞、推搡、辱骂执行人员,并叫来亲友姚某(另案处理)、向某以及厂里工人十余人前来冲击执行现场,辱骂、威胁执行人员,还指使他人开来多辆汽车将执行通道阻挡,阻碍法院拖车。期间,黄某居然驾驶车辆故意冲入警戒线内的执行现场,冲撞威胁法院的执行人员。近日,中山市第一法院结合案情,一审判决黄某、向某犯拒不执行裁定罪,拘役5个月。目前,该案件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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