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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伪证被识破男子获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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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记者张房耿 发布日期:2015-12-03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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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男子持伪造身份证去银行开户,被发现后居然又拿出真实证件继续办证。今年1月6日,建行水云轩支行里发生了这戏剧性的一幕。银行工作人员报警后将被告人严某抓获。记者12月2日了解到,严某被判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伪造身份证罪,两罪并罚获刑1年。      57岁的严某是中山人。2015年1月6日上午11时许,严某携带这些伪造证件前往东区建设银行水云轩支行,提供虚假的居民身份证在银行办理存折开户业务,在银行工作人员发现该身份证是伪造的情况下,严某又提供真实的居民身份证继续办理业务。      期间,银行工作人员打电话报警。随后,警方来到现场将正在办理业务的严某抓获,并当场从其携带手提包缴获伪造的证件。      今年8月,严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市第一法院一审判决严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法院决定对他执行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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