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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女主管虚购订单侵占30万元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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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刘香霞 发布日期:2015-08-19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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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三年多时间里多次虚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订单,从而侵占公司价值30万余元的办公设备。梁某(女)于去年10月东窗事发,后投案自首。今年4月,梁某被提起公诉。昨日,市第一法院通报了该案的一审判决。梁某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刑1年4个月并被责令退赔公司损失。     梁某,1983年出生,她从23岁开始担任我市一家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商务主管。2011年3月至2014年6月期间,梁某利用职务便利,虚构政府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向公司采购的事实,以公司的名义向供货商购买笔记本电脑、佳能数码相机、西数硬盘等货物。随后,梁某将这价值304280元的设备出售,并将货款归个人使用。     纸包不住火,梁某作案多年后终于被发现。2014年10月8日,梁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破案后,涉案赃款、赃物均未能缴回。市第一法院一审认为,梁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她的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近日,法院结合案情,对梁某做上述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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