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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幅欲售字画少了16幅?
                        卖家起诉批发部老板,因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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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李志金 发布日期:2015-08-19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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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欲卖给批发部的字画因价格原因没有成交,55岁的陈先生拿回字画后却发现少了16幅,但批发部老板聂先生坚称并没有拿。在报警无果后,陈先生将聂先生告上法庭,市第一法院今年5月审理了此案。记者昨日了解到,由于证据不足,陈先生的诉求被法院驳回。     陈先生说,今年2月12日中午,他按照聂先生的要求,将一袋共46卷字画送到了东区中沙街聂先生经营的批发部。当时聂先生不在批发部,由聂先生的妻子接收了字画,但是双方没有办理任何交接手续。     当晚8点,陈先生又到聂先生的批发部,聂先生称字画太贵不买了,让陈先生将字画拿走。陈先生将字画拿回家后点数时发现字画少了16卷。第二天,陈先生到聂先生的批发部找聂先生要求拿回缺少的16卷字画,但聂先生予以否认。报警无果后,陈先生起诉到法院。     聂先生没有到庭应诉,也没有交答辩状。市第一法院审理这起返还原物纠纷时认为,《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陈先生称聂先生拿走了他字画16卷,但并没有提交证据予以证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近日,市第一法院驳回了陈先生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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