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
 |
因危险驾驶被判缓刑半年未按规矫正两年后被收监
|
|
作者:记者 李玮玮 实习生 王艺彬 发布日期:2015-08-14 【收藏本文】 |
|
|
商报讯 东区一名社区矫正人员赵某因在缓刑考验期间未按规定报到,经多次通知、走访、警告,仍不配合,法院撤销其缓刑。近日,赵某在深圳被抓捕。归案后,赵某称自己是因不懂法和心情不好,才没配合管理。这是东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首个被收监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 据了解,赵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6个月。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时间为2013年2月18日—8月17日。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赵某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到司法所报到并进行社区矫正,但赵某拒绝配合,经东区司法所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悔改,并存在逾期两个月不到司法所报到,脱离监管的情形。 2013年5月22日,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查明赵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存在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事实,情节严重。据此,法院依法作出撤销缓刑,执行原判拘役1个月的裁定。 今年7月14日,东区司法所与东区公安分局在深圳抓捕赵某。赵某归案后表示,自己只有小学文化,没读过什么书,缺乏法律知识,加上之前由于家里有事情,心情不好,没有配合管理,违反了社矫管理规定。收监后一定认真改过。
|
|
|
|
|
|
|
|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效果最佳
粤ICP备15020197号-1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2号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