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通过的士司机招嫖 犯介绍卖淫罪获刑


作者: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谢欣然 发布日期:2015-07-24 【收藏本文
    本报讯 为了招揽嫖客,湖北人胡某和福建女子张某想到通过出租车司机揽客的办法。去年5月,两人印制了名片并派发给多名出租车司机,成功介绍多起卖淫违法行为,但两天后就被抓获。记者7月23日从市中级法院了解到,张某和胡某终审被判介绍卖淫罪,分获1年和1年3个月有期徒刑。
    2014年5月14日开始,胡某、张某密谋后,由张某利用手机与失足女杨某、罗某、兰某某(均另案处理)联系,并印制名片派发给出租车司机招揽嫖客。胡某负责预订酒店,并利用手机与出租车司机联系,指引出租车司机到指定酒店后向出租车司机支付每次100元的报酬,并将嫖客带至事先预定好的酒店房间内交给张某,张某安排失足女给嫖客挑选。失足女每次收取600元至800元的嫖资,张某则每次从中抽取400元的提成。
    2014年5月16日凌晨,警方在西区某商务酒店839房抓获张某及失足女罗某,在840房抓获失足女兰某,在841房抓获失足女杨某及嫖娼人员张某乙(另处理),在酒店八楼楼道抓获胡某。
    “我到出租车司机聚集的地点派发,让出租车司机帮忙介绍嫖客,承诺给予提成。我还在网上预订好房间,张某到酒店登记入住。当出租车司机打电话与我联系时,我便让出租车司机将客人载到预订好的酒店,并将客人带至房间,之后张某负责与客人谈价钱及选失足女。如果交易成功我便给出租车司机提成。”胡某供述说。
    今年3月,市第一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胡某和张某的行为以构成介绍卖淫罪。法院结合案情,对胡某判刑1年3个月,对张某判刑1年,并各处罚金1万元。近日,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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