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触规章高压线他们净身出户

打架被辞退、吐口水被解雇、挥空拳被炒鱿鱼……统统无补偿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7-17 【收藏本文
    物业公司两名员工打架被降职引发离职纠纷,员工与上司闹矛盾朝其吐口水被解雇,甚至有员工间闹矛盾挥空拳而遭企业炒鱿鱼……近日,市中级法院审结多宗劳动合同纠纷,这几宗案件判决均以员工败诉告终,他们的共同点在于都违反了企业《员工手册》等制度规定。法官提醒,员工入职企业后应谨遵规章履职,遇到纠纷时应理性寻求办法解决,因一时怒气违反了相关规定而被辞退,很可能落得个“净身出户”的结果。
起争执打架遭降职起诉单位索赔被驳
    湖北人黄某兵2003年9月就到我市一家物业公司做保安员,但在2014年2月因为一起打架事件被公司辞退。
    2013年11月,黄某兵被公司派到张家边医院管理处协助同事徐某羽工作。2014年2月10日,黄某兵因不服徐某羽的工作安排,两人发生口角并动手打架,致两人身体有些挫伤。民警接到报警后到场处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第二天,物业公司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对两人分别作降级处理,黄某兵被降为张家边医院管理处保安员,徐某羽被降为张家边医院管理处物业助理。黄某兵不服,于2014年4月2日向市仲裁委申请仲裁,被驳回后他向法院起诉。黄某兵认为,物业公司对两人降职降薪的标准不一,他只是与徐某羽发生肢体冲突,就被连降四级,月薪降到2000元。这个处罚太严重,没有合理依据,因此公司应该支付他当月的工资差额。
    而物业公司提交的《员工手册》中规定,员工打斗或危害他人身体,公司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
    市第一法院认为,物业公司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公司已直接将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并告诉了员工。公司依据《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对黄某兵作降级处理,属于企业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的范畴。而黄某兵被降级为保安员后,工资与同岗位的其他保安员一致,这并无不妥。黄某兵一审被驳回诉求,他随后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市中院驳回黄某兵的上诉,维持原判。
讨欠款未果被处罚朝主管吐口水被辞
    32岁的广西人霍某因为讨要一笔6000元的借款,引发了他和公司的劳动合同纠纷。
    2008年,霍某到三乡镇一塑料餐具企业工作。2013年,霍某借给同事李某6000元急用,但李某迟迟未还。同年6月18日,霍某见到李某催款发生争执。3天后,公司对霍某给予书面警告处理。
    1个多月过后,霍某又因不满部门主管的工作安排,辱骂主管并往他的脸上吐口水,主管报案。当天,公司对霍某作出解聘处理。被辞退后,霍某向市仲裁委申请仲裁,后裁决公司向霍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7780.5元,以及未发的工资1796.09元。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称霍某与员工李某发生争执在收到书面警告后,公然对上司进行威胁,并向上司吐口水,公司根据《员工手册》解除与霍某的劳动关系,无需向霍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4年年底,市第一法院判令企业无需支付补偿金,霍某提起上诉。“我在讨要借款的时候只是口头催促还款,但公司却给我书面警告。而在随后一个月我和管理人员汪某荣的争吵中,只是说话大声有口水溅到了汪某荣,但用人单位偏执地处罚我。”霍某认为,公司两次处理纠纷时,对纠纷责任比例存在一定偏差。
    市中院二审认为,该企业的《员工手册》关于解雇的内容规定,打架、身体的语言或言语的暴力、威胁或骚扰其他员工、客户、来访者以及任何其他与公司有关的人,包括但不限于种族歧视和性侵犯,可作解雇处理。
    而霍某签收了该《员工手册》并承诺严格遵守所有条款,他朝上司吐口水的行为,属于骚扰其他员工情节严重的行为,符合公司《员工手册》中规定的可被立即解除劳动关系且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条件。近日,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挥拳打同事未得逞暴力威胁被炒鱿鱼
    雷某华于2012年入职我市一家纺织机械公司任焊工。2014年5月12日上午,雷某华与同事宁某锋在工作中发生口角,继而挥拳打向宁某锋,因宁某锋躲闪而没打到,后来双方并没有进一步的肢体冲突。
    让雷某华感到意外的是,就在当天,纺织机械公司就出具解雇通告书,以雷某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对他作无偿解雇处理。雷某华随后申请仲裁,被驳回后便向市第一法院提起诉讼,索赔2.5万赔偿金。
    雷某华认为,由于同事宁某锋故意挑衅他,班长一直在现场却没有制止,在雷某华准备离开时,宁某锋仍故意挑衅,因此他才假装作出挥拳的行为以此想制止宁某锋。双方没有发生肢体冲突,企业可以警告处理,但不应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纺织机械公司则认为,无论雷某华挥拳的行为的过错在于谁,此举的确属于暴力威胁的情形。“公司不可能时时约束每一个人的行为,所以员工间的相处更主要的是要相互忍让,雷某华应该采取理智的态度来处理,而非采取暴力行为。”
    法院认为,雷某华在入职时就已经进行了相关培训,根据该企业《员工守则》规定,若员工在公司范围内 (包括厂区及生活区等所有区域)有暴力威胁或暴力行为、打架、斗殴者,企业将予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无偿解雇)处理。
    因此,企业对雷某华的处理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也符合相应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市第一法院于去年底驳回雷某华的诉求,他随后提起上诉。近日,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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