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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大巴载人欲偷越国境
                        乘务员被判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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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姚班 发布日期:2015-03-25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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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一名大巴乘务员伙同他人欲将偷渡来中国的越南人送返越南,在小榄被警方查获。记者昨日从市第一法院了解到,被告人戈某龙一审被判犯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因犯罪未遂获刑8个月,并被处罚金5000元。     戈某龙,1988年出生于江西省上高县,是广西凭祥至广东珠海长途班车乘务员。2014年6月12日,戈某龙通过与VU(越南人,另案处理)电话联系后,利用当趟从珠海市返回凭祥市的大巴,在三乡镇古鹤加油站接上VU 及由该人组织的越南籍偷渡人员TRAN。     戈某龙等人欲通过让TRAN 乘坐大巴逃避边防检查的方式偷越中越国境偷渡回越南。当日下午6 时许,车辆行驶至小榄镇客运站附近路段时被警方查获,警方当场抓获戈某龙及VU、TRAN。归案后,戈某龙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市第一法院认为,戈某龙运送他人偷越国境,他的行为已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法院结合戈某龙犯罪未遂的情节,于近日对戈某龙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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