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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伪造房产证办抵押贷款
                        一女子被判刑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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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李志金 发布日期:2015-03-09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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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了向他人办理贷款,福建女子陈某伪造了自家房号的两本房产证进行抵押,结果被借款人识破。2014年12月22日,陈某被检察机关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提起公诉。记者昨日了解到,法院一审认定陈某罪名成立,并判处她有期徒刑9个月。     36岁的陈某是福建人,住三乡镇某住宅小区。2014年4月,陈某提供与丈夫郭某共有的该住宅房产信息,指使他人伪造了两份房地产权证,并同郭某以伪造的房地产权证为抵押,向翁某、张某合计借款24万元。     2014年9月1日、3日,翁某、张某经查验发现,他们所持有的房地产权证都是伪造的,两人分别报警。随后,警方在三乡镇将陈某抓获归案。归案后,陈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今年1月,陈某在市第一法院过堂。陈某的辩护律师提出,陈某有坦白情节,伪造证件数量较小,且是初犯,请求对陈某判处缓刑。市第一法院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由于陈某利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借得他人款项,案发至今仍没有归还,法院认为不宜判处缓刑。近日,法院结合案情对陈某作出上述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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