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 
          | 
         
       
      
        
          
            
          
                     
                       
                          
                           
                        盗窃被抓审讯期间逃脱
                        一男子犯盗窃罪、逃脱罪获刑14个月 
                          
                           
                          
                             
                               | 
                             
                             
                               | 
                             
                             
                              | 作者:记者张房耿 发布日期:2015-01-12 【收藏本文】 | 
                             
                           
                         
                        | 
                     
                     
                       | 
                     
                     
                      
                      	    本报讯 广西男子韦某因入室盗窃被抓获,在接受审讯期间趁看守人员不备逃脱。一个星期后,韦某在出租屋再次被警方抓获。结果,他犯盗窃罪被判刑7个月,犯逃脱罪被判刑9个月,法院决定对他执行有期徒刑1年2个月。     据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10月6日下午,韦某伙同“阿牛”(身份不详,在逃)来到西区隆平一队某出租屋行窃。两人使用螺丝刀将房门撬开,进入房内盗得一台联笔记本电脑和一台组装台式电脑、100多元现金后逃离现场。     2014年5月7日下午4时许,警方在港口镇翠港路一出租屋内将韦某抓获,后将韦某刑事拘留。当晚8时许,韦某在接受审讯期间趁看守人员不备脱逃。去年5月15日中午12时许,警方在三角镇发现了韦某的踪迹,并在安房五金厂宿舍将韦某再次抓获。     归案后,韦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破案后,大部分赃款、赃物未能缴回。警方随后查出韦某有吸毒史,后对他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送强制隔离戒毒2年。近日,市第一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法院认为,韦某入户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且因盗窃被刑事拘留后脱逃,他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脱逃罪。法院两罪并罚,决定对韦某执行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并责令他退赔失主4200元财物损失。
                                               | 
                     
                     
                         | 
                       
                     
                      |  
                        
                       | 
                     
                   
           | 
         
      | 
  
 
  
     | 
  
  
     | 
  
  
     |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效果最佳 
  粤ICP备15020197号-1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2号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