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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男凌晨抢劫摩的司机 抢走千元财物获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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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记者张房耿 发布日期:2014-10-20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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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两名在三乡镇打工的男子,晚上吃宵夜时忽然想到去抢劫,于是合伙到附近找摩的司机下手。两人一共抢走330元现金和价值700元的手机,逃跑不久就被警方抓获。两人都为这1000余元付出了3年有期徒刑的代价。     27岁的四川人黄某和22岁的贵州人杨某都在三乡镇一间电子厂打工。2013年11月10日晚上10时至11时许,杨某和一名工友杨某在工厂宿舍吃东西时,杨某提出一起去外面“找点钱”。     2013年11月11日凌晨1时许,黄某、杨某密谋抢劫后,来到三乡镇雍陌村水乡居附近,以搭乘陈某的摩托车为由将陈骗至新墟村三队附近,由杨某持铝片顶住陈某腰部、黄某用言语威胁陈某,共同抢走陈某的330元现金和一部联想牌A820E手机(价值700元)后逃离现场。     抢劫得手后,两人边逃跑边数钱,并就分赃问题起了争执。就在两人讨价还价期间,摩的司机陈某跑到一家士多店门口叫人帮报警,两人随后就被抓获。     近日,市第一法院对这起抢劫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黄某、杨某结伙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两人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各被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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