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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占公司近10吨燃气管道
                        三男子退赃赔偿10.3万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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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记者张房耿 发布日期:2014-08-11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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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三名男子瞄上公司旧车间空地的废旧燃气管道,多次作案盗走管道近10吨。今年5月,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三名被告人犯职务侵占罪向市第一法院提起公诉。记者昨日从法院了解到,因为退赃10万余元且获得公司谅解,三名被告人获判缓刑。     被告人蒋某是火炬开发区一间工程塑料公司的保安。去年9月17日,蒋某某与张某等人密谋侵占存放于公司旧厂车间空地上的废旧聚乙烯(PE)燃气管道。当天晚上,张某驾驶货车搭载两名张姓被告人来到旧厂车间,一起将空地上的一批废旧聚乙烯(PE)燃气管道装上车,并由蒋某某负责放行离开。     在接连两天内,这几名男子又两次作案,共侵占工程塑料公司废旧聚乙烯(PE)燃气管道共计9.86496吨(共计价值72014.208元),并由张某销赃。在这几次作案中,身为保安的蒋某分得赃款13000元。     公司发现废旧管道被盗后向警方报案。去年10月18日,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张某等两名被告人在公司旧厂被警方抓获归案。破案后,蒋某已向公司退出赃款13000元,并取得谅解。张某等人已赔偿被害单位9万元。     市第一法院认为,蒋某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依法惩处。法院结合三人的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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