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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瘾君子被抓声称吸毒只为治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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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刘香霞 吴振华 发布日期:2013-07-03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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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市第一法院审结一宗团伙贩毒案,3名均有吸毒、盗窃前科的被告人纠结在一起以贩养吸。其中一名被告人为获得轻判,除了否认屋内81包毒品是其所有外,还称所持的毒品只是为治头痛,只应判非法藏毒罪。     法院审查3名被告人前科材料发现,3人都有吸毒、盗窃的前科。被告人林某球从1992年开始,3次因吸毒被强制□离戒毒,3次因盗窃被行政拘留或判刑。梁某辉则在2005年因犯盗窃罪获刑9个月,2008年被决定社区戒毒3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辉、林某球、林某明结伙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海洛因,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惩处。最终,法院判决梁某辉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林某球和林某明分别获刑3年半和3年3个月,并各被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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