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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男同”卖淫获刑
                        我市审结首例“男同”卖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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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易趣轩 发布日期:2013-04-19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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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帅哥俊男专门为男性同性恋者提供性服务,他们依托网络资源平台,打着“技师推油”的名义上门服务。近日,法院就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卖淫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范易(化名)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据悉,该案是我市首例组织“男同”卖淫案。     检方指控,2012年8月起,被告人范易以中山市西区某楼盘1103房为窝点,通过同性交友网站招募、控制同性恋者张某、钟某明、蔡某波、朱某栋、赵某滨等人,对几人进行编号管理。     该网站对外宣称是安排“技师”提供上门按摩推油服务,实则由被告人范易通过QQ、电话等方式与嫖客联系好时间、地点后,组织上述人员上门为同性恋男子提供有偿性服务。     据卖淫人员张某等人交代,在短短三周时间内,被告人范易组织他们到江门市及中山市西区、民众镇、港口镇等地卖淫近10次,收取嫖资近2000元,范易从中获得提成700余元。法院判决范易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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