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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5757万被列为失信人处处受制,一女子交付4车6房配合执行


作者:张房耿 通讯员 王念 苑鹏 发布日期:2018-08-31 【收藏本文
  “压力太大了!我将履行全部法律义务,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近日,被执行人黄某主动到中山第一法院联系执行法官,向法院移交其及公司名下奥迪、起亚、现代SUV等四辆汽车,腾空位于东区、石岐区、坦洲镇等地的6套房产交法院处理。记者昨日获悉,上述车辆、房产已进入评估、拍卖变现程序。
  黄某涉及共21个执行案件,总涉案金额达到5757万余元。其中一笔是500万的金融借款。2015年6月,中山市某经贸进出口有限公司向萧先生借款500万元,黄某是担保人。借款合同延长到2016年3月,该公司依然无法偿还借款。萧先生起诉到法院,黄某被判对该公司的500万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黄某拒不履行清偿义务,被法院列为失信人。
  被列为失信人后,黄某处处受制。最终慑于法律的压力,其近日向法院交付4辆汽车和6套房产,配合法院执行。
  据市第一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是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关键之年,该院集中力量开展精准执行专项行动。如针对“清积案、惠民生”的“雷霆行动”及针对近百套房产进行强制清场腾退的“利剑行动”等。8月20日至24日,中山第一法院开展针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拘留的“南粤执行风暴”行动,该院法警执行中队13名法警对中山市石岐区、民众镇、三角镇、坦洲镇、三乡镇、开发区、东区等共7个镇区进行突击,累计完成48项拘留、拘传任务。此次专项行动共拘留10人,拘传38人。其中4人慑于法律威严当场履行义务,3人达成和解协议,执行到位金额68万元。
  此外,该院还通过全媒体多平台全面曝光直播行动,对有能力却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通过电视台、报刊等媒体,依托抖音、微信、微博等平台直播执行工作,并在全媒体多平台进行曝光,形成强大执行威慑。
责任编辑:张房耿 通讯员 王念 苑鹏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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