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中山市第一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推进繁简分流纵深发展

简易案件快办繁杂案件精审

作者:本报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王念 发布日期:2018-01-26 【收藏本文
    法官一年审结案件最多达941件,审结案件最少仅41件。这一数字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然而,作为2017年案件总量排名全国第7 的基层法院,市第一法院2017年结案56313件,增幅为16.06% ,法官人均结案为418件,是全省法官人均结案数的1.59倍。市第一法院在司法改革中通过案件审判繁简分流,创出了一条“中山经验”。2017年,该院获评全国繁简分流改革示范法院称号。
    ■全科法官向专科法官转型
    2018年1月,市第一法院成立了由7名法官组成的速裁单元。这是继全院33个审判单元后新成立的一个团队,负责金融类案件、民间借贷案件、物业纠纷。“2017年,市第一法院信用卡等金融类案件、民间借贷案件、物业纠纷新收案件总数近8000件之多,占全院新收案件比超过10%。如果这类案件能够迅速办理,将大幅缩短整体办案周期。”市第一法院副院长廖志良说。
    如今,速裁单元成立近一个月,7名法官专职于上述三种案件的审理和速裁,并与立案庭、执行简易单元建立快速对接机制,打通立、审、执环节,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速立、速理、速审、速裁、速执的创新机制,开拓了繁简分流新局面。
    廖志良介绍说,在试水案件繁简分流之前,法官都是 “万金油”,分工不细。经过调研发现,民间借贷纠纷、信用卡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十类案由占了市第一法院民商事总案件量约80%,这些案件比较简单但数量很大。而另外20%的案件则属于疑难案件,办案耗费的时间、精力更多。
    由此,该院开始探索专业背景下的繁简分流机制,50%的审判力量审理80%的简易类型案件,另外50%的审判力量审理20%疑难复杂案件,法官更专注于特定领域的审判,从全科法官变为专科法官。
    ■审案不再以数量“论英雄”
    专业化审判改革重建了法院的组织架构,市第一法院以案由相近、人案均衡为原则,全院审判工作分成33个审判单元。黄剑烽是市第一法院刑事简易案件审判单元的审判长。2014年,他审结刑事案件497件,2015年结案579件,2016年结案725件,所办案件100%在审限内结案。2017年,他成为中山法院系统当之无愧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我们的快审单元专门审理简易案件,不管是哪一种模式,大家各有所长,但不以数量论英雄,努力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效果最为明显,已经呈现出案件质效同步提升的好局面。”黄剑烽认为,法院不仅将案件繁简分流让大家术业有专攻,此外将司法辅助工作外包,让法官得以减负,专司审、判、写。
    ■专业审判确保量与质齐升
    市第一法院通过将案件深度繁简分流,简案单元法官专注快审,2017年法官审结案件最多达941件,确保公平正义更快到来;繁案单元法官专注“精审”,审结案件最少虽仅41件,但精准诠释公平正义。
    数据显示,在案件持续增加的情况下,市第一法院2015年至2017年受理案件数47866件、68295件、78697件,增幅分别为42.68%、15.23%;近三年结案分别为37688件、48522件、56313件,增幅分别为 28.75% 、16.06% ;2016、2017 年法官人均结案为357件、418件,分别为全省法官人均结案数的2.06倍、1.59倍。
    产能高的同时,市第一法院各项审判质量指标持续向好发展。市第一法院副院长廖志良表示,下一步将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的精细化,实现以岗分人专业做、以类育人熟习做、以事管人必须做、以思理人用心做,特别是后勤保障人员,要为繁简分流改革做好供给侧服务,以问题为导向、以法官为中心、以科技为驱动,不断为执法办案研发“新产品”,为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不断深入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责任编辑:本报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王念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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