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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走进市第一人民法院,带您了解审判执行外的工作

作者:刘香霞、李玮玮 发布日期:2015-01-12 【收藏本文

  

立案工作人员指引当事人填写法律文书




      众所周知,打官司要到法院,作为我国审判机关的法院,除了审判执行工作外,法院还有哪些部门和工作呢?日前记者走进市第一人民法院,带您了解该院审判执行外的部门和工作。

   
【引导台】小小引导台日均引导群众百余人次

  市第一人民法院,位于博爱五路一侧,进入立案大厅,为保证庭审时安全等需求,所有人员均要提供身份证登记,过了安检门后,占地不到一平方米的诉讼引导台特别醒目,如同设置在银行大堂的引导台一样,法院安排了法官和书记员轮流在这里值班,引导前来法院的群众办理各项事务,做好分流和解惑工作。
  2014年11月24日一早,法官郑绮静是当日的导诉员。
  “你好,法官,我要离婚,我与丈夫都不是中山户口,但已在中山居住了许多年了,我可以在这里起诉吗?”
  “法官,我长期供货给某厂,现在该厂已经四个月没给我货款了,我只有送货单,可以起诉吗?”
  “请问第二审判庭怎么走?”
  “法院打电话通知取材料,请问到哪里取?”
  刚一上班,导诉台前已挤满了来访的群众,有咨询办理立案、执行手续的、有诉前调解的、有收取诉讼材料的、有约见法官的,还有问审判庭位置的,甚至有找洗手间和复印的,郑绮静一一为群众指明和给予帮助。
  下午4时许,两位妇女搀扶着一位头部有明显手术疤痕的男子走了过来,“你好,有什么可以帮到你们?”经一番询问后,郑绮静总算弄清了事情的缘由。
  今年4月份,刘先生与一商行达成口头协议承接拆墙工程,在拆墙过程中,刘先生被倒下的墙体压伤致特重型颅脑损伤,刘先生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但却被告知不予认定为工伤。因刘先生受伤后语言表达不清,双手颤抖无法书写诉状,陪同的两位家属也因文化程度低,对如何起诉打官司一无所知,显得十分焦急。
  郑绮静说,“不用急,我告诉你怎么做!”随后,她耐心地指导他们填写诉状并发放诉讼指引,告知他们起诉所需要准备的材料,并帮忙复印好材料后引导他们办理立案手续。很快,刘先生顺利地完成立案手续。
  市第一法院自2011年7月起实施诉讼引导制度以来,3年多引导群众达10万多人次,日平均引导群众百余人次。

   
【立案大厅】绿色通道让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李金城(化名)是一位年过半百的外来务工人员,作为家里的经济支柱,他要负担妻子、两子一女以及72岁盲人兄长的生活开支,2013年12月28日,不幸降临在这个原本已经很拮据的家庭上。
  当晚6时30分许,李金城驾驶人力三轮车行驶在坦洲镇申堂路上时,被一辆小客车撞上,事后小客车司机逃逸。经鉴定,李金城重度颅脑损伤,一级伤残,终生一级护理依赖。交警认定小客车司机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4年4月,市第一人民法院判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李金城经该院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但王某仅支付了1万元左右的费用后就没再赔偿了。今年8月8日,李金城指定监护人李四妹为李金城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王某和相关保险公司赔偿各项费用共1981978.3元。
  立案庭经过对原告李金城提交的诉状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其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于是优先对该案进行立案并审批缓交诉讼费手续,同意其要求缓交诉讼费用22637元的申请。
  立案庭庭长杨少益介绍,每年年底,群体性的劳动争议会剧增,立案的人多,材料多,近期加班变得习以为常。在立案阶段,法院对涉及劳动就业、医疗教育、“三农”等民生案件设立绿色通道,实行快审查、快立案、快移送的“三快”原则,提供立“一站式服务”。为了让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法院对困难当事人实行诉讼费减免缓制度,今年以共审查批准了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申请182件,涉及诉讼费金额达176万元。

   
【诉前联调】申请司法确认可零诉讼费解决纠纷

  3月22日,李某在我市一家4S店订购了某型号轿车一辆,签订合同后李某交付订金10000元。后来,李某得知该车型将于4月底推出最新款,便要求4S店交付新款轿车,遭到4S店的拒绝。李某要求解除销售合同、返还部分订金。双方协商无果,李某向市消费者委员会西区分会投诉。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4S店退回8000元(余款2000元李某自愿放弃),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李某支付。
  协议达成后,双方担忧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消费者委员会建议双方向市第一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市第一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且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及公序良俗,依法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裁定调解协议有效。当天,双方自动履行调解协议的内容。
  “真没想到事情这么快解决,之前还想着实在不行就打官司!”李某说。
  市第一法院调解办主任吴毅解释,双方当事人在居委会、消委会等机构的调解下达成协议,为了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固定下来,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天内,共同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30日内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悉,2014年,市第一法院受理诉前联调案件2928件,已结2928件,自动履行2860件。

    【摇珠鉴定】公开透明摇珠选定第三方鉴定机构

  “法官,合同上的签字都不是我的签名,我要求进行笔迹鉴定!”
  “法官,我要求对房屋恢复原状进行费用评估!”
  “法官,我对xx医院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不服,我要求另选其他机构进行重新鉴定。”
  在诉讼过程中,不少当事人会向法院提出要求鉴定、评估的申请。为保证鉴定、评估的公正性和独立性,法院一般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评估机构进行。那么鉴定机构、评估机构是如何选定呢?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采取公开摇珠方式来选定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市第一法院每周定期对符合摇珠条件的司法委托鉴定案件摇珠选定,以摇珠形式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为让当事人零距离接触司法委托中介机构的选定,法院工作人员在摇珠会前通过电话或“商信通短信平台”通知当事人参加摇珠会,向到场当事人发放《司法委托风险告知书》,提醒当事人正确认识风险。每场摇珠会均邀请监察室到现场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活动按规进行。摇珠后,没有到场的当事人还会收到选定结果的电话或手机短信确认,告知其提出异议的期限,让整个选定过程更加透明、更加公正。
    “用这种摇珠方式选定鉴定机构是看得见的公正。”其中一场选定鉴定机构摇珠会结束,梁律师在确认书上签名后说:“以前我们都不清楚司法委托鉴定案件的程序,现在法院在摇珠、选定结果、缴费、现场勘察等关键节点上都有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信息很公开。”

责任编辑:刘香霞、李玮玮 来源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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