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汶川县干部的培养,更好地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根据汶川县委、广东省委组织部的意见,中山市委安排汶川县法院副院长马珣同志到我院挂任院长助理一职。12月2日,马副院长正式到我院报到,我院领导班子成员热情接待了马副院长,并向其介绍了我院的基本情况。马副院长将在我院挂职锻炼3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