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

17-20075-中山市锋凌五金制品厂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2-08 【收藏本文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公       告

中山市锋凌五金制品厂: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瀚金百精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粤2071民初20075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32135元,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答辩则视为放弃答辩的权利。本院定于2018年3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火炬开发区人民法庭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则视为放弃举证、质证、辩论的权利,将承担相应的诉讼风险,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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