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公 告
李敏敏: 本院受理(2016)粤2071民初20828号原告孟雪莲、刘团结诉被告郭新强、郑发展、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公司、周口市恒通运输有限公司、许昌万里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古镇双通货运部、中山市大河货运部、李敏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传票:开庭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请你于2018年2月27日上午9时00分前来本院第十六法庭应诉,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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