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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71民初18407号
  
邱甘海:   本院受理原告宋春英诉被告邱甘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239000元及利息;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逾期将依法判决。本院定于2018年1月25日9:00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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