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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公    告
  
甘海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诉被告甘海山的(2017)粤2071民初17878号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将依法判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郭卫洪(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邓杏妹、陈明玉组成合议庭,郭卫洪担任审判长,并定于2018年1月26日9时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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