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71民初11084号
欧阳本富: 本院受理原告徐建平、邓日新诉被告中山市健羽羽毛球馆、广东华拓建设有限公司、李智华、梁伟侦、欧阳本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 一、判决五个被告连带偿还支付工程款204994.57元及利息损失责任; 二、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原告预交的诉讼费法院直接退回给原告。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逾期将依法判决。本院定于2018年1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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