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71执异256号
马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弘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宏佳机电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弘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追加林进峰、马冰、中山市众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山市彤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一案,本院定于2017年11月24日10时00分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第十七审判庭召开执行听证会,因无法与你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听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