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

(2017)粤2071民初16100号-韦用功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0-20 【收藏本文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71民初16100号

韦用功:
  本院受理原告黄南彬诉被告韦用功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尚欠租赁费用106000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逾期将依法判决。本院定于2018年1月3日9:00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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