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71民初16100号
韦用功: 本院受理原告黄南彬诉被告韦用功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尚欠租赁费用106000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逾期将依法判决。本院定于2018年1月3日9:00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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