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公 告
(2017)粤2071民初8501号
田径: 本院审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诉被告张长柱,田径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向你公告送达本案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将原诉讼请求第三项变更为原告对被告提供的夏朗汽车(粤TLP785号)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