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

(2017)粤2071民初13120号-耿兴兴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8-31 【收藏本文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公    告


耿兴兴: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诉被告耿兴兴的(2017)粤2071民初13120号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将依法判决。本院依法由审判员蔡伟,人民陪审员梁宝霞、陈明玉组成合议庭,蔡伟担任审判长,并定于2017年11月15日9时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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