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71民初9830号
欧阳鹏: 本院受理原告钟守凡诉被告欧阳鹏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本金5万元,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21万元。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逾期将依法判决。本院定于2017年11月14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