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

(2017)粤2071民初9830号-欧阳鹏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8-31 【收藏本文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71民初9830号


欧阳鹏:
  本院受理原告钟守凡诉被告欧阳鹏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本金5万元,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21万元。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逾期将依法判决。本院定于2017年11月14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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