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3-27 【收藏本文

〔2024〕案款外发公告16号

 

本院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具体详见附件清单),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附:《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清单〔2024〕案款外发公告16号》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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