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拼接作废借据索“债”60万元

一男子虚假诉讼被处罚款6万元

作者:张房耿 通讯员 王念 吴娟欢 发布日期:2019-05-29 【收藏本文

  伪造证据妨害诉讼,被识破后可不仅是被法院驳回那么简单。去年1月,火炬开发区的叶某手持一份被撕碎后拼接的借据复印件,起诉两名公司昔日合伙人各索还借款30万。该案历经一年多审理,经法庭调查最终识破是两起虚假诉讼。5月28日,市第一法院通报,该院驳回了原告叶某两案诉讼请求,同时对他两起伪造证据行为各处罚款3万元。

  叶某与邹某、吉某是相熟的朋友,也是昔日合作伙伴。“邹某、吉某因投资经营公司的需要,分别向我借款30万元。后来因经营理念发生分歧我退出了合作,于是要求他们偿还先前的借款,两人各补写了一份借据。”叶某称,邹某、吉某随后将该份借据以欺骗手段骗去后撕毁,他仅拾得借据碎片。“我多次向被告追讨借款本金及利息,但被告置之不理,至今未曾还本付息。”

  然而,邹某、吉某对此却是另一番说法。“所谓的‘借条’虽然曾经存在过,但只不过是三方为了解决股东纠纷而曾经试图采取的一种方案,由于叶某不满这一方案,三方重新协商了新的解决方案。”三人在办公室当面撕毁了两份借据,邹某和吉某将借据碎片扔进办公室垃圾桶。“叶某竟然把撕毁作废扔到垃圾桶的借据拼好倒过来告我们,这明显不符合常理!”

  叶某提交的借据原件现已撕毁,提供的借据是碎片复原、粘贴形成的证据。案件承办法官认为,叶某向吉某、邹某各汇入30万元的目的是设立公司。而公司设立后长时间内,双方没有签借款合同也没有出具借条,不符合常理。可见这笔钱并不是借款,而是叶某邀请吉某、邹某加盟公司经营的条件。

  叶某两张借据都被撕毁,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和清算协议显示,撕毁的原因是三方重新达成了清算协议。再者,叶某在目睹60万元的债权凭证被销毁后,既不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也不提出异议,反而与吉某、邹某随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和清算协议,并按照协议的内容从该公司提取了大量的资产,明显有违常理。

  法院认定叶某在两起案件的陈述不实,近日依法驳回了叶某在两案中的诉求。同时,法院查明叶某在诉讼活动中故意以已经撕毁的借据作为证据提起虚假诉讼,妨害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活动,遂依法就两起虚假诉讼对叶某分别罚款3万元。目前,两起案件的判决和处罚决定都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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