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男子阻挠法院执行被处司法拘留五日


作者:张房耿 通讯员 吴娟欢 发布日期:2018-11-02 【收藏本文
  遇到法院干警执行不是积极配合,反而以“站桩式”堵在执行现场门口。坦洲镇一男子郭某为自己故意阻挠执法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记者11月1日从市第一法院了解到,郭某被处司法拘留5日。
  10月25日上午10时05分 ,市第一法院法警执行中队依法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坦洲镇一工厂内的不动产实施扣押和清场任务,但却遭到郭某等人的阻挠。郭某等人站在工厂车间通道上一字排开,“今天法院执行公务,请你们配合!”法警向郭某等人明确要求,但郭某等人只回复三个字“我不走!”
  随即,法警第二次警告:“法院执行公务,要求马上撤场!”郭某依然不为所动。在第三次警告依然遭到拒绝执法后,法警执行人员进行强制清场。因郭某阻挠执行,法院依法对他实施司法拘留5日。事后,郭某亦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下《保证书》配合法院执行。
  市第一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法院“执行难”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有些人视法律权威于无物,故意阻挠执法。今年1月,市第一法院在执行改革中成立法警执行中队,专职强制执行中的清场、查封、拘留(传);至今共完成强制事务2993项,其中,拘留1186项,不动产清场1558项,移送追刑15项。
责任编辑:张房耿 通讯员 吴娟欢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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