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我市两级法院多措并举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6-01 【收藏本文

  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市中级法院昨日通报了我市近年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及相关经验做法。我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家事纠纷中注重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在诉讼中依法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三无”产品致儿童伤残,游乐场被判赔30万
  
2017年3月21日,火炬开发区9岁的男孩小华(化名)被鉴定为左眼损伤构成八级伤残,这对小华及其父母而言犹如晴天霹雳。小华遭受的意外要从半年前的一份奖品说起。
  2016年8月1日,刘先生带着儿子小华来到开发区某超市的乐园玩耍。小华使用游戏币在一台游戏机中夹了一个“拉哨”塑料玩具。这份玩具包装上没有厂名、厂址,也没有儿童玩具的警示和说明。
  次日清晨,小华在家中玩耍“拉哨”。“拉哨”因在高速旋转过程中撞击到桌角而碎裂,碎片击中了小华眼睛。“一块塑料条插进孩子的左眼,我立即送他到开发区医院。”刘先生说,医生称孩子眼睛的晶体虹膜都脱出来了。
  游乐场所属的公司承认游乐场所会提供一些玩具作为免费装饰品发放,都是从广州合法采购而来的,其中有“拉哨”产品,但与小华提供的“拉哨”产品有出入。后来,公司也发现该款产品在没有成年人监护情况下,孩子单独使用可能会有危险,因此已经下架了。不过,游乐场认为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导致小华受伤的“拉哨”就是来自其公司。
  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结合小华的监护人提交的游乐场所内拍摄的同类产品图片、与商场员工交涉的视频、监护人到派出所报案接受询问的记录及证人证言综合分析,小华在2016年8月1日到超市乐园玩并获得“拉哨”奖品的事实具有高度盖然性。近日,法院终审判令该公司赔偿小华残疾赔偿金等合计30万余元,超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以案说法
  
产品致害责任纠纷适用无过错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国家有相关规定,功能性玩具应有说明性标识,以警告该产品只能在成人直接监护下使用。同时,我国对塑胶类玩具实施强制3C认证制度。具体到这起意外中,游乐场提供的奖品“拉哨”玩具,包装袋上没有任何关于产品的说明及警示标识,更无3C认证,属于“三无”产品。而产品致害责任纠纷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因此,被告公司应对小华伤害结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据介绍,类似小华的案件时有发生,我市两级法院严格按照侵权损害赔偿及相关制度,落实各项赔偿制度,依法审理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故案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离婚夫妻争夺抚养权,法官妥善解心结
  
刘某与李女士2008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一直跟随外公外婆在老家生活。2014年,两人感情逐渐变淡争吵不断。2014年7月,刘某到哈尔滨工作,两人开始分居。2016年刘某出轨。去年2月,刘某起诉离婚,法院基于李女士对刘某还有感情,而且孩子抚养没有达成一致认识,判决不准予离婚。2017年12月,刘某再次提出离婚诉讼。
  市第一法院家事审判单元考虑到刘某已长居哈尔滨,路途遥远,就将庭前调解和开庭时间安排在同一天。庭前调解阶段,家事审判单元根据刘某的情况对他进行批评教育,抓住他的心理想法分析利弊;对李女士则帮助她分析问题,鼓励她勇敢面对生活,对她提出的合理诉求予以维护。
  李女士原本坚决要求独自抚养2个小孩,要求刘某给抚养费。经过家事审判单元法官助理叶玉娟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女儿由李女士抚养;儿子由刘某抚养。因儿子在李女士的父母家,双方约定在调解后第15天带来法院交给刘某。
  在约定的时间,李女士带着儿子到法院,在李劲松法官等人见证下,主动将儿子交给了刘某,积极履行调解协议。由于双方都已经打开心结,交接过程中,李女士主动和法官握手表示感谢,还在法院拍照留念。

  以案说法
  
家事纠纷重调解,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
  虽然刘某与李女士的婚姻没有继续,但经过法院的调解,能让他们和平妥善地对待子女抚养问题,将婚姻对孩子的伤害降至最低。家事审判单元法官介绍,在法院审理的民事纠纷中,家事案件常常涉及孩子的权益保护,抚养权归属问题是家事审判的难中之难问题。
  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在处理这些案件时,我市两级法院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制裁违法侵权行为,注意妥善调处有关纷争。尤其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如果强行判决,不仅对双方当事人产生很大的伤害,更重要的是对孩子带来更大的伤害。
  因此,法官不仅准确把握原被告双方离与不离的标准,坚持按照男女平等并照顾女方权益、还将“未成年人的权益最大化”原则落到实处,根据有利于未成年儿童将来生活学习、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照顾无过错方、分割财产不损害他人利益等原则进行处理,尽量做好调解工作,保护儿童利益。
  2017年,为解决抚养权争夺问题,市第一法院创设并规范亲子关系评估、子女抚养规划、探望方案明晰制度充分保障离婚当事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的权益。目前已形成了庭前强制调解、婚姻修复指导、人身安全保护制度等十个特色程序制度。数据显示,2018年1-5月,市第一法院家事审判单元家事案件的调撤率为77.82%。

  送法进校园,多措并举防治
  
校园欺凌和暴力
  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对青少年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我市两级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两级法院深入分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原因和家庭、学校教育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提高安全防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如何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使法治观念扎下深根,把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落到实处?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两级法院推选优秀法官担任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法官组成宣讲团定期开展法制宣讲活动。2017年以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为主题,共组织法官深入37所学校开展宣讲,约8万名学生接受法治教育。
  同时,两级法院注重选择合适案件邀请学生走进法院旁听,2017年市中院共邀请800多名学生到法院观摩庭审。另一方面指导在校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教学活动。目前,我市已经实现全市27所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模拟法庭法治教育活动100%全覆盖。
  此外,我市两级法院还通过选择典型案件,创新电影搭台、普法唱戏等方式,以校园欺凌暴力为题材,自编自导自演拍摄三部青少年法治公益微电影《重生》《模拟法庭》《桔梗花开》在校园展播,并举办法治情景剧大赛,让学生自己讲述身边法治故事,自我接受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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