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欠款百万拒不执行判决被拘


作者:张房耿 通讯员 王念 俞夷超 发布日期:2018-05-08 【收藏本文
  拒不履行金额高达100万元,拖欠时间长达2年。近日,被执行人张某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被拘留15日,罚款3万元。不仅如此,申请执行人黎先生当日向市第一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追究张某刑事责任。据悉,该案是中山首例刑事自诉立案的拒执案。
  2014年2月,黎先生向张某订购一批花梨木的木材,并转账合计1058847元作为预付款。不久,黎先生到大涌镇看货,认为木材规格与约定不符,没有木材产地、品种及权属等相关文件资料,于是拒绝收货。
  经过协商,张某同意退还预付款,但只转账了5万元,剩余1008847元却一直没退回。黎先生起诉到法院,该案经一审二审,张某都被判返还1008847元预付款并支付相关利息。张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黎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月24日,法院在公安机关协助下实施强制执行无果。当日,市第一法院作出相关处罚决定书,以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无视国法,严重妨碍执行工作为由,对他处拘留15日,并罚款3万元。
  随后,申请执行人黎先生向市第一法院提交了张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自诉状。5月6日,市第一法院通报,该院目前已受理了黎先生的刑事自诉申请,该案择日开庭审理。
 
  以案说法
  拒不执行判决 最高可判7年
  市第一法院刑一庭法官宋永红介绍,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执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何提起拒执罪?宋永红法官介绍,拒执罪的提起主要有两种方式,申请执行人一方面可以申请执行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通过公诉程序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还可以提起自诉。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第三条: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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