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生意分歧要退股合同出现俩版本

双方为此闹上法庭,法院提醒,合同盖骑缝章可避免纠纷

作者: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王艳 发布日期:2018-01-03 【收藏本文
  本报讯  市民在购房买车等签订协议的过程中,经常会应用到骑缝章。虽然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合同要盖骑缝章,但是它能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1月2日,市第一法院通报一起涉案129万余元的退股纠纷。原被告双方并未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导致出现两个合同版本,最终被告因合同有修改痕迹且无法进一步举证而被判败诉。
  陈某和林某都是广东河源市人。2011年,四名股东签订了一份合伙协议,约定合伙开发经营西区某酒店。陈某出资129万余元,占股20%。由于经营理念出现问题,四方股东在2014年5月签署退股协议,四方同意三方退股,由林某承接所有的股份独立经营。陈某说,协议签订后,他已经退出投资和经营,但是林某至今没有归还投资款,2016年5月,在发出律师函无果后,陈某起诉到法院。
  然而到了法庭质证的环节,双方的协议居然出现了不一致的地方。双方的合同都约定,四方同意将酒店经营权全部转让给林某独自经营。陈某的版本中多了一个占股比例,而且约定全部投资款于2016年5月30日前无息退回。而林某提供的版本则约定,全部款项在开业后两年内无息退回。林某辩称,酒店目前还没有开业,因此没有义务现在返还出资款。由于林某的两页协议字体颜色存在差异,书钉不在原始孔位,法院在林某无法提供另外两名股东的协议来推翻陈某的情况下,认为不排除林某有变造证据的行为。近日,法院一审判令林某向陈某支付退股款129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市第一法院王珊法官提醒,在签订页数较多的合同文本时,当事人往往会忘记加盖骑缝章或者在每页合同文本上都签章,如果合同没有相应备案或者难以鉴定,双方容易产生纠纷。法官提醒市民,在签合同时一定不能忽视一些重要的细节,加盖骑缝章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往往能避免抽页换页,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责任编辑: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王艳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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