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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内和法官“平起平坐”合议案情,法庭外义务普法促进法治建设

人民陪审员:不穿法袍的“法官”


作者:张房耿 通讯员 刘颖清 发布日期:2019-05-21 【收藏本文


  今年5月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人民陪审员法》司法解释正式施行,对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作出了具体规定。依法治国、依法治市需要人民的广泛参与。记者了解到,仅市第一人民法院就有陪审员人数117人,去年共参与陪审案件1.6万件,人员构成主要为医生、老师、社工、建筑设计师等。他们被称为不穿法袍的“法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他们以更接地气的方式发表庭审意见,使当事人更容易接受法庭审判或调解;或把参审案件用于普法,促进市民学法守法……

  法庭内: 既要专心“审”还得用心“调”

  4月23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简称“市第一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案。被告人阿军因替人追债往受害人老张家中喷油漆、砸烂玻璃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坐在旁听席上的被害人老张情绪激动,要阿军供出幕后主使,并赔偿他精神损失费、误工费。

  “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是不能适用精神损失费赔偿的,误工费的话也得您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坐在审判席上的人民陪审员欧阳镇业耐心向老张解释。听到陪审员欧阳镇业的解释,老张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庭审得以顺利进行。这起案件庭审,是欧阳镇业每年参与的四五十起案件中的一例。

  欧阳镇业是孙中山故居纪念馆助理馆员,2014年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看到法院在招选人民陪审员。怀着对司法的兴趣,欧阳镇业报了名,经过层层审核后成为市第一法院一名人民陪审员。从那时起,欧阳镇业开始担任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及行政案件的人民陪审员,在法庭上针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行使表决权。

  “法官是法律专科出身,人民陪审员则来自各行各业,在审理涉及不同行业的案件时,我们能提供更为专业、更接地气的意见建议。”欧阳镇业说,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不是走过场,不能陪而不审。

  人民陪审员除通过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外,有时也充当着调解员的角色。“把自己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运用到陪审工作中,能够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情绪,促成案件调解。作为一名陪审员,我感到很受益,很自豪。”欧阳镇业说。

  法庭外: 通过陪审增强普法能力促和谐

  “当时我报名参选一方面是想深入了解国家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对自己的授课有一定帮助。”李丹是中山市一名中学道德与法治课的专业老师,2010年起,她开始在市第一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李丹说,以前在学校给学生讲法治课,采用的案例都以外地为主,“容易让学生觉得那些案例离我们很远。如今,课程案例上选取了大量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可以让孩子们领悟得更深刻。”

  “法院会根据人民陪审员的职业性质,选取不同的案件通知我们参加庭审。”李丹平时忙于课业,多在寒暑假参加庭审,每年约参加审理20多起案件。让她印象深刻的是近两年参与审理的一起未成年人贩卖盗版光盘的案件。

  小俊未满18周岁,由于家庭贫困,他在当地市场贩卖盗版光盘。由于许多光盘含有不良信息,达到了刑事案件标准,小俊被相关部门查获后移送公安机关,后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被告人贩卖数量确实是达到了入刑标准,不过同时由于这些光盘多数没有传播出去,对社会危害相对较小,而且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认罪态度好,建议从宽处罚。”法庭上,李丹向法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建议。最终,法院结合案情对小俊判处了缓刑。“如果此前有人能给他适当的指引,可能他就不会误入歧途。”李丹感慨。

  “法治教育对未成年人来说,是一门能影响终生的‘必修课’。”除了在庭上发表意见建议外,李丹在庭外还担任学校法治课老师、社区中的义务普法员。她认为,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是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必将有力推动法治中山、和谐中山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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