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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被刑拘养猪场被拆除


作者:记者王伟 通讯员刘粤湘 王艳 发布日期:2017-12-12 【收藏本文
    本报讯 12月9日,市第一人民法院执行局40多名干警,在小榄镇公安、城管、水电等部门协助下,依法强制拆除小榄镇最后一个养猪场,将猪舍内的100多头猪现场竞价出售,被非法占用多年的1.84亩集体土地终于被腾出。
    ■合同到期拒不还土地
    当天上午,记者跟随执行人员前往现场,还未到猪舍,记者就闻到刺鼻难闻的气味,让人作呕。养猪场熏天臭味让周围的住户苦不堪言,而距离猪舍大约20米远就是西江支流横琴河。“多年来,养猪场产生的粪便和废水偷排到横琴河,严重污染水源。”现场一名村民告诉记者。
    执行人员首先将停留在猪舍内的人员劝离,并将与本案无关的财产妥善保存。接着将猪舍内的猪一一清点、登记,后搬运人员将猪搬离猪舍,临时存放在运输车上,由公证处人员、评估公司人员先将猪分类称重定价,后在物价部门、公证处监督见证下,将猪现场竞价出售。当天下午两点左右,待猪舍内所有财产搬离完毕后,三台挖土机一起出动,将猪舍全面拆除。
    据在场的小榄镇工作人员介绍,该猪场是小榄镇最后一个养猪场。
    ■被执行人被依法刑拘
    据介绍,多年前小榄镇联丰经联社将一块24亩的鱼塘承包给黄某使用,后黄某将其中1.84亩土地转租给刘氏姐弟、张某使用,用于建猪场。合同到期后,刘氏姐弟等人继续使用土地,双方未再签订合约,刘氏姐弟等人也未交租金。多次试图要回土地未果后,联丰经联社将刘氏姐弟等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3人清空猪舍,并补交租金,均被拒绝。此后虽经法院多次强制执行,并对养猪场主人实施拘留,但猪场主人仍没有完全履行法院判决。
    此后,被执行人刘氏姐弟在原拆除部分的土地上扩建猪场。今年6月7日,联丰经联社再次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今年8月7日,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氏姐弟、张某发出公告,责令3被执行人自行清理猪舍内的猪,并将猪舍拆除,返还所租赁的土地给申请执行人,公告期满后3名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今年8月20日依法对3名被执行人作出每人5万元罚款决定。因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12月8日,被执行人刘氏姐弟被依法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记者王伟 通讯员刘粤湘 王艳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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