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警手记

忠于党的事业,维护人民利益

——西政培训心得

作者:周逵 发布日期:2011-09-09 【收藏本文
    2011年4月21日至4月29日,我有幸参加了中山法院社会管理创新研修班(第一期)的培训学习。重新步入大学校园,仿佛回到学生时代,聆听教授们的教诲,认真记好每一堂课的笔记。思索着老师提出的问题,不时地联系我们工作中的实际。此番西南政法大学之行,可谓收获多多。
    一、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考。
    我们此行学习的主题为社会管理创新研修。曾国平教授给我们讲的《社会管理创新与中国管理之道》是紧扣本次培训主题的。
    社会管理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过程。社会管理要重点解决以下几个问题:1、流动人口服务管理;2、特殊人群帮教管理;3、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管理;4、网络虚拟社会管理;5、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6、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而社会管理创新是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途径,是我们政法人的责任。作为法院的法官,铁肩担正义,责任大如天。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我们要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激化社会活力。在创新方面,我们要营造思维创新的好环境,努力学习创新创造的知识。为了解决纠纷,让中山社会更和谐。我们应能动司法,将解决矛盾的关口前移。在案多人少的情形下,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对当事人在劳动部门、交警部门、妇联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达成的协议依法进行司法确认。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尽一切办法减少不和谐因素。在案件受理后,我们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能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决不转为普通程序。在法定的审限内快速处理,让纠纷得以较快化解。只要我们心中有着老百姓,耐心细致地做好审判工作,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争取案结事了,化干戈为玉帛,我们的审判工作一定会不断上新的台阶。
    二、互联网改变了司法的社会环境,法官应从容面对新闻媒体。
    赵中颉教授给我们讲了《法官应如何面对新闻媒体》一课。他从重庆“风水门”事件入手,讲明网络时代的民事诉求和舆论舆论监督的新特点,从而得出“司法机构亦须关注舆情严格执法”的结论。赵教授总结了接受采访的注意事项:“一慢二看三通过,网上百度要查验;严防偷拍和暗访,以诚相待行方便;主流媒体先交谈,商业媒体后发言;倒金字塔少而精,重要内容先说完。”他还让我们知道了发布消息的注意方法:好记不敌烂笔头,会前精心做文章;坦诚相对待媒体,不说谎言要实谈;一般莫说无奉告,未获授权待续报;若逢记者刁钻问,微笑请求莫为难。在接受新闻媒介采访时还要注意自身形象:镜头放置一米外,摄像回头看一眼;尽量俯拍莫仰角,简练说话无方言;男黑靴袜深领带,西服深色衬衣浅;女装切忌太鲜艳,如在基层要休闲。网络时代已经来临,新闻观应随之变化发展,司法工作者新闻观须适用网络新时代。司法机构要设置议程引导舆论,运用黄金分割原则找准司法介入机会。
    三、听《红岩魂——〈忠诚与背叛〉报告会》,大受震撼。
    4月25日上午,我们听取了重庆市文化局副局长、红岩魂陈列馆长厉华同志作《红岩魂——〈忠诚与背叛〉报告会》。该报告中“为天存正气——何功伟”的事迹和“烈士狱中八条意见”让我大受震撼。
    何功伟,1915年11月出生于咸宁柏墩中田畈,1930年就读湖北省立第二中学,1932年“9.18”事变后,组织同学参加抗敌后援会。1935年为武汉学生响应“12.9”学生运动的主要领导之一。193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返湖北,曾任湖北省委委员,武昌区委、鄂南特委、湘鄂西区党委书记等职。1940年6月,随湘鄂西区党委转移恩施。8月成立鄂西特委(省级),何任特委书记。1941年1月,“皖南事变”发生,国民党第六战区长官司令部在恩施大肆搜捕共产党人,何功伟因叛徒出卖,于1月20日被捕。在狱中,何功伟始终坚信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秘密,同敌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既经受了严刑拷打的考验,又挫败了敌人的“劝降”伎俩和“感化”阴谋,严辞拒绝了敌人高官厚禄、出国留学等所谓“自首”条件。他还赋诗填词,谱写了《狱中歌声》 “我热血似潮水的奔腾,心志似铁石的坚贞。我只要一息尚存,誓为保卫真理而抗争……”用歌声作为鼓舞战友同敌人斗争的武器。面对敌人先后十余次利用其亲属到狱中劝降,何功伟在给父亲的信中写道:“儿献身真理,早具决心,苟义之所在,纵刀锯斧钺加诸颈项,父母兄弟环泣于身前。此心亦万不可动,此志亦万不可移。”“当局正促儿‘转变’,或无意必欲置之于死,然揆诸宁死不屈之义,儿除慷慨就死外,绝无他途可循,为天地存正气,为个人全人格,成仁取义,此正其时。”他在给妻子的诀别书中写道 “告诉我所有的朋友们,加倍的努力吧!把革命红旗举得更高。好好地教养我们的后代,好继续完成我们未竟的事业。”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坚定信念和为理想、为党的事业献身的浩然正气。1941年11月17日,何功伟被国民党反动当局秘密枪杀于恩施方家坝后山五道涧。1942年夏天,消息传到延安。6月8日,在延安八路军大礼堂召开了隆重的追悼大会。抗日战争胜利后,周恩来副主席深切关怀烈士,详细询问烈士家属的情况,并托人向功伟的父亲致意说,感谢他,给党给人民生了一个好儿子。周恩来副主席在办事处全体干部会议上,宣读了功伟给组织的信,并沉重地说:“同志们!在白色恐怖的高压下,让我们向何功伟同志学习吧!”
  在和平年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我们同样要学习他对党对人民的一片丹心,学习他对敌人、对腐败的一身正气。特别是读了何功伟的狱中家书,字字血、行行泪,似匕首、似投枪,发人深省,催人奋进。今天仍然是我们共产党员“讲正气”的一篇好教材。虽处和平年代,但我们仍然要保持对党的无限忠诚,坚持“三个至上”,忠诚于党的事业,维护人民的利益。
    另外,在渣滓洞的狱中,江姐等革命先烈在生命即将结束之时,仍然为党的事业而沤心沥血。在狱中,他们提出了八条意见:“一、防止领导成员腐败;二、加强党内教育和实际斗争的锻炼;三、不要理想主义,对上级也不要迷信;四、注意路线问题,不要从右跳到左;五、切勿轻视敌人;六、重视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经济、恋爱和生活作风问题;七、严格进行整党整风;八、惩办叛徒特务。”这就是“烈士狱中八条意见”。这是当年的革命先烈写给未来执政党的意见。他们在总结经验教训,表现了对党的无限忠诚。该八条意见,在今天看来,仍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打江山难,坐江山更难。如今,中国共产党已是执政党。如何使执政长治久安,联系以上八条意见,值得我们共产党人认真思考。
责任编辑:周逵 来源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效果最佳
粤ICP备15020197号-1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62号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