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风采

从“大神”到“凡人”


作者:朱慧珊 发布日期:2012-11-06 【收藏本文
  
 
    2001年暑假期间,我,一个大学一年级的菜鸟到原中山市人民法院民庭(现民一庭)实习,此时冯庭刚从张家边法庭调到民一庭工作。我对冯庭的第一印象是:戴着一副土土的黑框圆眼镜、凶凶的、老气横秋的怪叔叔。有一次一个当事人找冯庭,我一句“找戴眼镜的叔叔听电话”开启了我与冯庭的“不解之缘”。我不知道的是,彼时冯庭还处于未婚状态,我的这个称呼硬生生把他从一大好未婚文艺男青年直接升级到了“大叔”,“uncle”、“波叔叔”的称呼由此而来。
 
    2004年7月,我大学毕业进入法院工作,到民一庭报到那天,我又看到了那个怪叔叔。此时冯庭的个人形象已有了“质的改变”,打扮洋气了不少,虽说仍是一个眼镜叔叔,但起码已经从黑框土眼镜进化到金丝框眼镜。我在民一庭工作了近3年,一直保持着“瞻仰”的角度看冯庭,只因我感觉冯庭在民一庭中是一尊“黑脸大神”:他深厚的法学功底、高超的业务能力,任何难案在他手里都是小菜一碟;但同时,他对工作是极其的严谨细致,工作中不苟言笑、一脸严肃,对于工作中所犯的任何错误他都会严厉指出。这直接导致我每次与他说话都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犹记得第一次帮冯庭写文书,是一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被告系工友,二人在工作期间发生口角,在争执过程中被告用利器将原告的一只眼睛刺伤,原告在被告判刑后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鬼使神差的,我在写文书时忘记了在被告已被刑事追究的情况下精神损害赔偿不应支持的规定,支持了部分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当冯庭严肃指出我的错误并作一番教导时,我感到羞愧的同时也有一种感觉,“大神”的天威果然是神圣不可冒犯的!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冯庭结婚生子,慢慢地我发现他“大神”的面具似乎有了一丝裂痕,偶尔能听到他的笑声,偶尔也能得到他的赞许。印象最深的蔡少芬诉亮迪照明侵犯肖像权纠纷一案,当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写完判决书初稿、小心翼翼地呈给冯庭过目并低头等待一通教诲时,我第一次听到他称赞我写文书写得很认真,并给予一番鼓励。说句老实话,那时真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能从“大神”口中听到赞许,这是一件多么让人兴奋的事情!虽然其后我调到了民二庭工作,与uncle少了来往,但是他作为我院首批从事知识产权审判业务的法官,我不时都要给他送去“礼物”——知识产权案件。当我把沉甸甸的知识产权案件交到他手里时,经常可以看到他的苦笑,也不时可以听到他抱怨案多、难办的声音,我感觉他的“大神范”似乎又少了一点,多了几丝凡人的感情,我稍微可以以“仰视”的角度看他了。
 
    前年从沙溪法庭回到民三庭,我和uncle又再续“孽缘”了,但我明显感到他已不是昔日的那尊“大神”,更接近一个平凡的、在奔四的道路上跑得欢快的大叔——他两鬓已有斑斑白发,不时会为生活小事烦恼不已;和他谈起他女儿时,他脸上流露的是关心与自豪;在太太患病时,他独自一人在办公室呆坐,神色凝重、满脸忧虑;遇到极度难缠的当事人时,他私底下会气得怒发冲冠;在有求于人时,他通常会笑得“不怀好意”……我自觉终于可以以“平视”的角度看uncle。在我看来,他已经完成了从“大神”到“凡人”的蜕变,生活的磨练使他较以往更多了一份沉稳与自信,成长为名副其实的、堪当重任的“叔叔”,也更平易近人,能与我们一班小的打成一片。走下“神台”,我感觉他收获的是更多人生的精彩。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们都是法官,在神圣的审判台上手握法律这一利器定纷止争;但我们不是神,我们也有喜怒哀乐,法院生活并非我们生活的全部,从神到人,回归自我,这才是人生的目的!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冯庭还会向我们展现更多面的“uncle”!
责任编辑:朱慧珊 来源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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