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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康军副院长一行到我院沙溪法庭宣讲十九大精神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2-19 【收藏本文
  12月18日下午,市中级法院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康军偕审委会何理专委、研究室副主任易春梅到联系点市第一人民法院沙溪法庭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会。会议由沙溪法庭党支部书记、庭长董爱民主持,沙溪法庭干警参加会议。
  董爱民庭长向康军副院长一行介绍了沙溪法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情况,康军副院长一行对沙溪法庭的学习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之后,康军副院长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为题,从十九大主要精神、中西方法治意识形态差异、全市法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工作要求、新时期下法院工作要点等多方面,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和学习体会,以开阔的视野和丰富的历练,再一次深入解读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分享了学习十九大精神的所思、所想、所悟,使与会同志深受感染和教育。康军副院长指出,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最终要落实到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特别是政治思想建设上,落实到推进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和司法体质改革等各项工作中去,一定要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按照中央、省市委、上级法院和中院党组要求,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以学习十九大精神焕发出来的强大力量不断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会后,聆听宣讲会的干警纷纷表示,此次会议受益匪浅,康军副院长的宣讲报告对十九大精神领悟透彻、精炼实用,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一定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用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稳妥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推进法院、法庭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会后,聆听宣讲会的干警纷纷表示,此次会议受益匪浅,康军副院长的宣讲报告对十九大精神领悟透彻、精炼实用,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一定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用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稳妥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推进法院、法庭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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