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偷渡缅甸从事网络诈骗 两男子被判刑并处罚金


作者:  见习记者 余晓霖 通讯员 何洁莹 发布日期:2022-12-16 【收藏本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我国首部聚焦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领域的法律,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随着国内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不断升级,大批诈骗窝点向境外转移。一些不法分子为获取不义之财,偷渡至境外加入诈骗团伙从事网络诈骗活动,既对其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又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12月15日,市第一法院发布了被告人阿强、阿洪诈骗罪一案,两被告人偷渡至缅甸搭建电信网络诈骗APP,并将该APP倒卖赚取差价,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堂兄弟偷渡缅甸“淘金”,搭建APP诈骗至少20人

  2020年3月,阿强听说“缅北好赚钱”,就找到堂弟阿洪,两人结伙偷渡到缅甸孟波,在一家诈骗公司上班。

  同年12月开始,阿强、阿洪接受客户委托,以每月1499元的价格租用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的IP,搭建起名为“中金支付”的电信诈骗APP并从中获利。这个APP可以在后台自由控制股票涨跌,从而实施诈骗。

  “我当时下载了这款手机APP刷单,开始时充值会有返还,渐渐地,APP后台会要求加大刷单额度,让我补足单子金额。后来金额越来越大,我才意识到可能被骗,立马报警了。”2020年12月15日,被害人小蒋在中山市石岐街道湖滨北路通过一微信好友群发的信息,下载了“中金支付”APP进行网络刷单,被骗3万余元。

  截至目前,公安人员通过调取涉案IP被两被告人租用期间的注册信息,得知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间,共计200人注册该电诈APP。公安人员将注册人员信息在反诈平台上进行比对,发现其中有20人报案称被诈骗,且被诈骗时间与在“中金支付”APP上的注册时间较为吻合。

  ■终究难逃法网,两被告人将犯罪经过和盘托出

  经信息研判,公安机关锁定阿洪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侦查确定其在福建省屏南县古峰镇某住宅小区内。2021年6月25日,民警在上述地点趁阿洪出门时将其当场抓获,在其住处扣押电脑、手机等物。当日中午,民警在古峰镇某村居将阿强抓获。破案后,阿强、阿洪共赔偿小蒋35000元,并取得谅解。

  阿强供述称,在缅甸时,他们在网上购买香港名为“老虎云”的服务器,将他们做APP的源码、运行环境文字、诈骗话术本等放在服务器里面。2020年9月,他们转租用广州某科技公司的服务器,并注册名为“合肥希奎传动有限公司”的支付宝账户,用来收取制作涉诈APP的费用。“我们倒卖这个APP给实施诈骗的人,服务器里面有很多用户手持身份证的照片。”阿强说,诈骗话术本主要是涉及“杀猪盘”的诈骗,他们从中获取纯利润3万多元。

  “我们做的就是类似股票交易的软件,后台管理员可以控制指数上涨或下跌。APP表面上承诺百分百盈利,实际上用户‘上钩’下载后,跟着后台指令操作,就很容易陷入我们设好的‘圈套’。”

  阿洪坦白交代,2021年3月他和阿强偷渡回国,两人共用一个QQ号、蝙蝠号和客户联系业务,将这款诈骗APP售出赚钱。

  法院认为,被告人阿强、阿洪无视国家法律,结伙电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最终,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法官说法

  该案承办法官李振毅表示,“境外”不是“法外”,“法网”就是“天网”。一些企图偷越国边境从事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千万不要抱着“一夜暴富”心态铤而走险,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同时,受害人通过微信好友群发的信息,下载了所谓投资或网络刷单的APP后被骗的案件时有发生。法官借此提醒大家,网络交友要谨慎,在添加陌生人微信时要增强防范意识,不要轻信投资或刷单会高额返还的谎言。如在软件中被不断要求追加投资或刷单,就极可能已经陷入诈骗陷阱。此时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文中涉案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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