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结伙偷越国境到中山非法务工

一外籍女子被判刑7个月

作者: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王艳 发布日期:2018-01-23 【收藏本文
    本报讯  1月22日,市第一法院通报一起偷越国境罪的生效判决。一名外籍女子两次偷越国境到中山务工,后被抓获并于去年8月22日被提起公诉。近日,被告人Ly Thi Say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处罚金2000元。
    2017年4月26日,中山警方在南区某建筑工地查获3名外籍务工人员,随后将三人带走调查。其中一名女子自称叫Ly ThiSay,自报1971年10月5日出生于越南。2016年初,Ly Thi Say违反我国国境管理法规,偷越中越国境进入我国,后窜至南区一个工地非法就业。同年11月,Ly Thi Say偷越中越国境返回越南。
    2017年2月,Ly Thi Say与另外两名外籍人员违反我国国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中越国境进入我国,后窜至南区悦秀路某建筑工地非法就业,后被查获。归案后,Ly ThiSay如实供述了相关事实。
    Ly Thi Say没有聘请律师,市法援处指派了法援律师为其辩护,开庭时有翻译人员为其翻译。Ly Thi Say在开庭审理期间认罪并无异议。法院认为,Ly Thi Say无视中国法律,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她的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
    辩护人提出,Ly Thi Say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好,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意见,法院经查属实并予以采纳。近日,市第一法院结合案情,判决Ly Thi Say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知多D
    偷渡犯罪,是被国际社会公认为继走私军火、毒品、色情行业、赌博之后的第五大国际性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王艳 来源于:中山日报 【讨论列表】【 返回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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